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什么叫派生分立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將一部分資產分出去另設一個或若干個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續。另設的新公司應辦理開業登記,存續的原公司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離和新設分立兩種形式。
公司需分立的,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并按《公司法》的規定,履行通知債權人、處理債權義務后,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相關登記材料,申請變更登記。
二、派生分立具體類型有哪些
(一)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將一部分資產分出去另設一個或若干個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續。另設的新公司應辦理開業登記,存續的原公司辦理變更登記。
(二)新設分立是指公司將全部資產分別劃歸二個或二個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辦理注銷登記,新設公司辦理開業登記。
三、公司派生分立材料答疑
網友提問:
公司派生分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律師回答:
分立后存續公司辦理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分立各方簽訂的分立協議和公司股東會(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決議(主要寫明分立出幾個公司,分立的主要內容)。
(3)刊有公司分立內容至少三次公告的報刊。
(4)公司作出的債務清償擔保情況的說明。
(5)公司新一屆股東會議決定(主要寫明:總股本及其股本構成、公司領導班子有否變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變更的事項)。